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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特种设备安全状况
作者:  来源:四川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发表时间:2012-3-7 13:30:06  点击:4796
                  2010年四川省特种设备安全状况白皮书
                        发布时间:2011-12-16
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的规定,现将2010年全省特种设备安全状况公布如下。
一、特种设备的基本情况
(一)特种设备使用情况。
2010年全省已办理使用登记的在用特种设备数量达到19.75万台,比2009年增加15.9%。另有气瓶469.8万只,压力管道4.19万公里。全省现有持证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17.92万人。
各类特种设备数量分布如下图所示。
2010年各类在用特种设备数量分布图
                                                                         

(二)特种设备生产情况。
我省现有特种设备生产(含设计、制造、安装、改造、维修、气瓶充装)单位1950家,比2009年增加4.5%。其中,设计单位117家,制造单位261家,安装改造维修单位721家,气瓶充装单位851家。
2010年特种设备生产单位数量分布图


(三)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和检验检测情况。
截至2010年底,全省质检系统共设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192个,其中省级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1个,市级21个,县级170个(其中专管机构97个,兼管机构73个)。全省特种设备安全监察人员共649人,安全协管员1908人。
全省现有特种设备综合性检验机构35(44)家,其中质检部门所属检验机构22家,行业及企业检验机构13(22)家;另有无损检测机构7家,气瓶检验机构78家。全省共有持证检验人员1041人(质检部门所属检验机构524人,行业和企业检验机构517人),其中高级检验师7人(质检部门所属检验机构4人,行业和企业检验机构3人),检验师489证(质检部门所属检验机构369证,行业和企业检验机构97证,气瓶检验机构23证),检验员1659证(质检部门所属检验机构1016证,行业和企业检验机构249证,气瓶检验员394证),全省检验机构共有无损检测人员777人(其中高级无损检测人员169证,中级无损检测人员1292证,初级人员47证)。
2010年,全省质检部门开展特种设备执法监督检查33246次,发出安全监察指令书5675份,责令整改各类问题8440项,已完成整改8281项。
去年,特种设备检验机构对41599台特种设备及其部件(另有各类气瓶11.8万只、压力管道元件103804、安全附件6022只)的制造过程进行了监督检验,发现并督促企业处理质量安全问题2856个;对21574台特种设备(另有管道安装651.2公里,气瓶安装19316只)安装、改造、维修过程进行了监督检验,发现并督促企业处理质量安全问题3593个;对102189台在用特种设备(另有各类气瓶66.05万只,压力管道2144.5公里,安全阀51715只)进行了定期检验,定期检验率达96%,发现并督促企业处理质量安全问题58266个。

二、特种设备安全状况
(一)事故总体情况。
2010年,我省共发生事故6起,其中较大事故2起,一般事故4起,共死亡4人,无重特大事故。另发生与特种设备有关的事故2起。
2010年,万台设备起数为0.3,同比与去年上升16.7%;万台设备死亡人数为0.2,同比去年上升11%,两项指标均低省政府下达15人控制死亡数和国务院安委会下达的万台设备死亡率0.82的控制指标。
(二)事故原因。
违规使用是特种设备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表现为使用非法设备、作业人员违章操作、安全附件未定期校验等。
(三)事故特点。
锅炉、电梯、场内机动车仍是事故多发的设备。在6起事故中,电梯事故3起,锅炉事故1起。锅炉、压力容器、等承压类特种设备事故主要是爆炸、泄漏等形态导致的设备损坏和人员伤害;电梯、起重机械、场内机动车辆等机电类特种设备事故中,以坠落、碰撞、挤压和倾覆等人员伤害为主,因此对机电类特种设备的事故预防,除了继续加强设备监管外,还需要增加对人的自身防护方面的要求。
  在今后一段时间,电梯、气瓶(特别是车用CNG气瓶)、起重机械(特别是公路、铁路建设工地)、压力容器(如高压水晶釜、气瓶、地下储气井等)、小锅炉仍将是事故预防、安全监察的重点。坚持安全监察工作重心向使用环节转移的工作方向,坚持行之有效的工作措施,完善分类监管,落实企业安全主体责任,建立和完善“政府统一领导、企业全面负责、部门联合监督、检验技术支撑、社会广泛参与、科学监管设备”的多元共治的工作机制是预防和减少事故根本途径。
三、2010年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实施情况
2010年,全省质监系统以落实责任为主线,以加强使用环节监管为重点,深化“三项行动”、“质量提升”活动,加强基础和基层两项建设,加强对地下储气井、电梯、气瓶、学校特种设备等薄弱环节的监管和气瓶两站等专项整治,加大对重点工程、民生工程和特种设备节能监管工作力度,重视事故调查处理机制和法制建设二项基础工作。全省特种设备安全保持平稳态势,共发生事故8起,死亡4人,万台设备死亡率0.23,万台设备事故率0.34,均低于省政府下达15人控制死亡数和国务院安委会下达的万台设备死亡率0.82的控制指标,我局连续6年荣获省政府表彰的安全目标管理先进单位。
(一)突出机制建立,建立政府监管平台。省局领导高度重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积极争取省政府的支持,7月29日,省政府副秘书长、省安委会副主任蔡竟主持召开了全省特种设备(设施)安全监察监管专题协调会,成立了全省20个省级部门、大型企业组成的四川省安全生产委员会特种设备(设施)安全监管工作小组,进一步完善特种设备(设施)安全生产监管监察工作机制,形成了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各司其责的特种设备安全监管新格局。
一是建立特种设备安全监管联系会议制度,定期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重大问题;二是建立特种设备(设施)事故快速报告制度,督促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建立和完善特种设备(设施)应急救援体系,加强预案建设;三是建立了对重大事故隐患实行政府公布和挂牌督办制度;四是根据事故性质、等级明确了按照《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依法履行特种设备事故调查处理职责。五是明确事故发生地政府应切实做好事故救援和事故善后处理工作,同时密切配合特种设备事故调查处理组,为调查工作提供必要条件和保障。
按照《全省特种设备(设施)安全监察监管专题协调会会议纪要》要求。泸州、德阳等12个市州与安监、监察、公安、工会、检察等有关部门建立了事故调查处理机制,完善事故调查和应急管理工作,当地人民政府印发了《特种设备应急救援预案》。
为弥补现行法律法规的空白,为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监管奠定法制基础,在省政府法制办的支持下,我局启动了CNG相关特种设备立法工作,已完成省长令《四川省压缩天然气产业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办法》(代拟稿)的起草,并征集了省级相关部门的意见和建议,目前已送省法制办进入立法程序,并列入全省2011年一类立法项目。为气瓶电子标签动态监管、CNG汽车专用装置检验等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二)突出落实责任,完善特种设备安全责任体系
进一步落实企业安全主体责任。为全面落实特种设备安全责任,预防和减少特种设备安全事故,确保全省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要求,全省加大对生产、使用单位安全工作主体责任制的监督检查。督促生产企业持续保持许可条件,执行质量保证体系。督促使用单位建立健全各种责任制,并经常性的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切实做到整改、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成都市探索建立使用单位安全合同管理制度、眉山市推行特种设备责任保险制度,促进企业主体责任的有效落实。
促进各级政府落实安全监管责任。利用省政府安委员会下达2010年全省安全生产控制考核指标等手段,积极争取政府支持,落实县(区)、乡(镇)政府和政府有关部门安全责任,建立重大安全隐患由政府分级挂牌督办、公告制度,落实特种设备事故发生地政府负责事故救援和事故善后处置的职责。成都市积极推行县乡基层政府落实特种设备安全监管责任,乐山、内江等市政府分别下发了《关于进一步落实特种设备安全责任的通知》,将特种设备安全工作纳入政府年度安全生产目标,与市安办联合对县(区)政府和政府有关部门进行特种设备安全目标考核,形成了“政府负总责、企业为主体、部门负监管责任”的特种设备安全监管机制。
加强协作,落实“一岗双责”。为加强校园安全,我局与省教育厅联合下发《关于做好学校幼儿园特种设备安全工作的通知》,明确双方的责任,并通过网络视频对中小学生进行特种设备安全常识教育;为加强铁路、高速公路施工工地起重机械和移动式压力容器等特种设备安全监管,我局分别与成都铁路局和省公安厅交管局联合发文《关于进一步加强铁路建设工地起重机械安全监察工作的通知》和《关于加强对流动式起重机和移动式压力容器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督促企业建立健全并严格落实管理、检验和使用等环节的各项安全规章制度,提高了起重机械和移动式压力容器定期检验率,有效地控制事故的发生。
(三)加强基层基础建设,不断提高安全保障水平
开展示范基层局建设。结合国家质检总局开展“质量提升”和特种设备安全“安全生产年”活动的整体部署,省局在资金、政策上大力支持基层,加大基层队伍建设力度。云夏局长亲自抽查我们基层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开展情况,对反映出的问题作出了重要的指示为此,开展了基层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整顿工作,遂宁市大英局和眉山市彭山局打造为全省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样板,建立辖区内特种设备台帐和重点特种设备档案,特种设备分布图。彭山质监局成为全省市州质监局局长培训现场教学点,成为全省基层质监局的样板。县级质监局特种设备监察工作整顿工作,有效地提升了基层质监局工作能力和水平。
加强安全监察员培训考核。为夯实基层基础建设,进一步提高全省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水平,举办了二期全省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员(B)类培训考核班。参加培训考核的共有234人,通过培训充实了基层安全监察力量。
积极争取专项资金,完善基层工作条件。为保证全省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有效开展,省局积极与省政府协调,得到省政府的大力支持,从2008年起,每年从财政拔付特种设备安全监察专项经费。省局制定了《四川省特种设备安全监察预算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管理办法。各地质监部门也向当地政府协调,争取支持,郫县就建立了特种设备安全协管员制度,经费,办公条件由政府负责,缓减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人员不足的矛盾。
(四)大力开展检验机构检验检测工作
为规范全省特检机构的检验行为、提高检验质量,我省制定了“四川省特种设备检验行为规范”(共八章四十三条);邀请多名国家和省外专家对150名室主任以上人员举办3场专题讲座;两次召开阶段会议,总结经验,部署工作;在对基层特检机构进行摸底调研的基础上,组织省院、绵阳、德阳特检所的骨干,帮助遂宁、南充所打造特检机构样板;配合特检机构增项、取证和业务拓展,培训检验员400余名;组织检验报告“赛质量活动”和报告抽查各1次,进行检验报告交流和评比;与人事处、机关党委、团委共同举办了“质监发展,青年当先”无损检测人员技能比武,并参加了全国检验机构技能比武,并获三等奖,树立爱岗敬业的成才导向。
采取积极、稳妥的方式解决广安、巴中、雅安、阿坝、甘孜所无证检验问题;在17家特检机构自查基础上,省局进行了飞行抽查,并督促特检机构进行了整改;目前各地正按照总局《关于开展特种设备检验检测工作整顿活动验收实施方案》要求,开展检测工作整顿验收工作,新增项目41项,增加9%,持证项目达501项;检验检测设备投入795万元,新增设备238台,增加11%,设备总数达2386台(套);检验员、检验师持证项目增加6%,达1999项。通过整顿,各检验机构的法制意识、责任意识、风险意识得到加强,管理水平、技术能力得到提升,检验工作质量、检验行为规范程度有了明显提高。
(五)突出预防为主,严防重特大事故发生
1、加强隐患排查整治。今年全省继续开展地下储气井、起重机械、电梯、气瓶、大型游乐设施等隐患排查治理,对发现的隐患督促企业整改,对重大隐患及时上报当地政府挂牌督办、限期整改,形成隐患整治销号制度。全省排查特种设备安全生产、使用单位12325家,查出一般安全隐患4950起,已整改4851起,整改率98%;排查重大隐患150起,已整改销号143起,整改率95. 3%;累计落实隐患治理资金2334.3万元。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质检总局《关于加强地下储气井安全监察工作的通知》精神,今年我省正推广南充储气井安全工作试点经验,开展储气井安全隐患专项整治工作。一是地下储气井专项整治工作全年工作考核目标,明确了整治范围、整治要求和整治措施,加大了隐患整治力度;二是下拨了三百多万元的治理经费。目前,绵阳、德阳、达州等首批市州的检验整治正按计划展开;全省整治地下储气井212台,落实整改资金1600多万元。
2、开展气瓶充装站、检验站两站集中治理。一是强化了对“两站”的证后监管工作,明确每年都要对气瓶充装站进行监督监察、气瓶检验站按比例进行监督检查;二是对气瓶充装站的容器储量和自有气瓶数量,按照一般区域和少数民族区域分别提出了要求;三是对气瓶充装站探索分类监管机制试点,对不同种类、不同规模、不同管理水平的充装站,制定相应的监管方式。
积极探索采用电子标签监管手段加强气瓶安全管理,提高工作的有效性。我省已对所有的车用CNG气瓶实施了电子标签监管,泸州、宜宾、眉山等市州已探索对工业气瓶、LPG气瓶实施电子标签监管,提升了气瓶安全管理水平。
目前,我省已基本摸清了“两站”的情况。全省共有气瓶充装站1161家,气瓶检验站101家,持证充装人员6500人,气瓶检验员475人,办理使用登记的气瓶数2675117只。今年已检验气瓶数量686058只,报废气瓶数57742只。

3、保障国家重大活动、重大工程和民生工程项目安全。
为保证“西博会”特种设备安全,我局拟定了《关于“西博会”重点场所特种设备安全保障方案》,以落实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的安全主体责任为核心,以安全承诺制度为载体,强化现场监督检查,确保“西博会”的顺利、安全举办。
在狠抓安全的同时,我局还积极为民生工程、经济建设服务。积极协调凉山州金阳县金沙江过江示范索道建设,目前已完成设计、土地征用工作。中央电视台按总局特设局要求派出摄制组到我省采访,并将在央视“特种设备安全知识宣传”文艺晚会中播出。
为支持国家重点工程四川石化项目建设,我局通过多次协调,对省院和成都院的检验任务合理分工,与成都局在彭州石化建设工地设立了现场办公室,在工地现场进行告知、注册、咨询服务,为国家重点工程的特种设备质量安全提供有力保障。
支持灾区重建项目,绵阳、广元等地设立特种设备开工告知、监督检验、使用登记等“绿色通道”。加快了灾后重建步伐。同时将承接产业转移和非公有制经济企业列为服务的主要对象。
4、加强证后监管,打击违法行为
为加强特种设备生产单位监督管理,更好地规范锅炉、压力容器制造,电梯维保、气瓶充装单位行为。今年我省加强证后监管力度,抽查单位锅炉制造单位12家、压力容器制造单位15家、电梯维保单位39家、气瓶充装单位24家。对问题较多5家电梯维保单位进行立案查处,对9家锅炉、压力容器制造单位进行通报批评,其中对2家存在严重问题的制造单位分别给予停业整顿三个月和半年的处罚,有力打击了特种设备生产企业的违法行为,从源头促进质量安全水平。
(六)突出区域重点,开展试点工作建设
设备分类管理试点工作。为调整使用环节的安全监察资源,提高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效率,进一步落实安全主体责任,今年我省积极推行层级责任管理试点工作,拟定了《四川省重点监控特种设备分级管理办法》,《办法》根据设备的潜在危害程度,对重点监控特种设备实施分三类监管,明确了各级安全监察机构的职责和要求,规定了重点监控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对设备生产主体责任和义务,以及各级监察机构的现场检查频次,提高监察工作的规范性,乐山、资阳、雅安等地开展试点工作。
落实电梯维保责任。为加强对电梯维保单位的监管,我省积极探索完善电梯维保工作,落实电梯维保单位责任,结合《电梯使用管理与维护保养规则》、《电梯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规则》的实施,出台了《四川省电梯安全工作专项行动方案》。加强证后监管抽查,积极开展宣传活动,并要求全省电梯维保单位应在其维保的电梯内张贴“电梯日常维护保养单位安全服务承诺书”和电梯信息卡,落实维保责任,向社会公开承诺。按照“行政引导、协会组织、企业参与、部门支持”的原则,充分发挥行业自律作用。通过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协会牵头,由企业自愿申请,专家核查评分,对成都市电梯维保企业开展评定星级。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和省国资委已承诺:在省局公布星级单位后,发文要求所属单位必须选择星级单位维保,为参选星级创造了条件。开展电梯维护保养安全服务质量星级企业评选活动,引导业主选择高品质的维保单位,淘汰一批维保电梯故障偏高、质量低下、急救援响应不及时的单位,推动行业的健康发展,形成全社会共同关注电梯安全,监督维保行为的氛围。
(七)积极推进节能监管
一是加大宣传和培训的力度,积极推动使用单位对燃煤工业锅炉、换热器等高耗能特种设备的节能管理,共组织特种设备节能培训109期,培训人员9757人次。二是召开全省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工作现场会,通报我省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监管工作情况,表彰安全与节能管理标杆锅炉房建设的示范单位和标杆单位21家。三是积极开展了燃煤工业锅炉“四个一”工程。四是积极推广特种设备节能新技术,推动工业锅炉(窑炉)余热利用、区域热电联产等节能工程的应用,对536台锅炉进行节能技术改造,加强特检技术机构的能力建设,加快能效测试和节能技术应用研究。

四、存在的问题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按照科学发展观要求,我们清醒地认识到,我省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还存在诸多薄弱环节亟待解决。
一是我省特种设备安全形势仍然严峻。化工老装置、天然气老管线仍在服役,承接产业转移引起二手设备,如:人造水晶高压釜、天然气化工装置等。
二是监管力量有待加强。基层检查人员素质不高,且和数量快速增长的特种设备不相适合。
三是安全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一方面部分使用单位的监管水平低,安全意识弱。另一方面由于责任追究问题,监察机构在管理上有过细情况;在服务企业方面,有过宽现象,淡化了企业作为第一责任的主体责任。
四是监管方面的创新不够。对不同设备、不同企业、不同地区的分类监管模式尚未完全建立。特种设备动态监管信息化建设仍显滞后,设备数据不完善。
五是检验机构技术把关能力不高。技术机构存在规模小、数量多,低水平重复建设;技术装备更新不足;人员结构不合理,检验技术开发与创新能力不强。
为解决突出问题,我们必须通过“四抓”,提升监管和应急能力,消灭隐患,预防事故。
抓源头夯基础。一是要严格行政许可,坚决取缔无证设计、无证制造、无证安装改造维修等违法行为;二是要强化许可后续监管工作,加强对鉴定评审机构的监督检查,加大对获证企业抽查的力度;三是落实过程监督,特别是重点工程,及时消除生产过程中的安全隐患,确保特种设备安全质量的可靠性;四是要严格特种设备使用登记,严禁存在事故隐患的特种设备进入使用环节,坚决查处无证使用的违法行为。
抓覆盖消盲区。要进一步完善安全监察组织网络体系,继续推行区域监管、安全监察协管人员制定。加大信息化建设力度,切实做到全覆盖,消灭盲点盲区,及时发现并消除事故隐患。
抓整治除隐患。扎实抓好专项整治,做到企业管理要到位、政府监管不缺位。对具有地域特色的CNG气瓶、地下储气井等设备,以及电梯、游乐设施等百姓关注的设备,与相关部门协调联动,通过专项整治,努力消除事故隐患,推动解决薄弱环节上的问题。
  抓演练促防范。一是在政府的统一规划下,完善特种设备应急预案,并指导企业建立特种设备专项预案。二是加强应急预案演练工作,尤其要加强危化品承压罐车、车载气瓶、大型游乐设施、客运索道等涉及公共安全的应急预案综合演练,不断提高应急救援水平;三是要建立特种设备事故调查处理机制,发生事故,要及时反应、报告、处置。
五、2010年重点工作
2010年,我省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全国经济工作会议和全省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和国家质检总局的要求,紧紧围绕“调结构、促转变”和“巩固提升、加快发展”的经济工作基调,紧盯一个目标,一条主线,突出一个重点,落实五项工作,即以“保安全、促发展、降能耗”为工作目标,以贯彻落实《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为主线,以使用环节为重点,做好如下五项工作:
(一)进一步夯实工作基础。
建立和完善特种设备安全政府监管平台。积极争取各级政府的支持,将特种设备安全工作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布局和规划及统计考核指标体系;完善特种设备政府监管平台,建立和完善政府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小组或特种设备安全监管联系会议制度;建立重大安全隐患政府分级挂牌督办、公告制度,解决发现隐患后处理难、关停难等突出问题。
建立和完善特种设备事故调查处理工作机制。加强与安监、监察、公安、工会、应急办等部门联系协调,建立政府统一领导、质监部门牵头、有关部门共同参与的事故调查处理协调机制,切实履行事故调查处理职能。
做好金质工程与动态监管系统整合。充分发挥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动态监管系统作用,利用信息化手段提高监管效率。
(二)加强使用环节监管
进一步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从监管设备为主向监督企业为主转变,牢牢抓住企业是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主体,严格执行企业隐患排查治理制度,督促企业切实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建立以安全生产专业人员为主导的隐患整改效果评价制度,提高企业安全管理水平。
继续开展地下储气井、气瓶两站、电梯维保等治理。继续组织开展特种设备隐患排查工作,以地下储气井、土索道、电梯、气瓶两站治理为重点,加大隐患整治工作力度,严厉打击无证制造、无证使用、无证充装、无证作业、逃避检验,瞒报事故等特种设备违法违规行为,有效遏制特种设备重大事故发生;通过监督抽查、媒体曝光、星级维保评选等活动,促进电梯维保质量的提高,落实电梯维保单位和使用单位的责任。
开展分级监管试点。综合考虑设备危险程度、企业安全管理水平以及质量安全诚信记录等因素,针对不同使用单位、不同设备和不同行业实行分类分级监督管理,采取不同的监管措施。
开展使用管理达标。鼓励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对在用特种设备实行标准化管理,进一步落实安全管理责任,规范管理行为,提高管理水平。
(三)积极推进节能监管。
从设计、制造等生产源头把关,指导帮助工业锅炉生产厂家开发节能产品,打造工业锅炉“四川造”品牌,抓好锅炉房节能管理达标、水处理达标,积极推动节能技术改造、锅炉能效测试、锅炉设计文件节能审查等工作,力争实现年节约标煤50万吨的目标
(四)完善法规标准体系。
配合省政府法制办,完成省长令《四川省燃气汽车产业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办法》制定工作,促进燃气汽车产业特种设备和燃气汽车专用装置的安全管理。
  (五)为民生工程和经济发展服好务。配合国家质检总局、中国索道协会完成凉山州金阳县金沙江过江示范索道的建设;围绕产业升级、重大装备制造业的发展和重点工程建设,加大服务力度,改进工作方式,积极为重点工程的特种设备安全提供技术支持和政策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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