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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特种设备压力容器使用证办理流程
作者:cdzr tzsb  来源:本站收集  发表时间:2013-9-30 11:39:09  点击:4056

成都市特种设备压力容器使用证办理

一、申请材料:

1)、组织机构代码证和营业执照复印件
2)、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告知书
3)、压力容器登记卡
4)、安装监督检验证书
5)、逐台提供特种设备及安全附件的有关文件
(1)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的设计文件,产品质量合格证明,安装及使用维修说明,制造质量监督检验证书;
(2)进口设备安全性能监督检验报告;(进口压力容器有此项)
(3)安装质量证明书;
(4)特种设备安装竣工资料;
(5)安全附件校验报告;
(6)使用单位法人或主要负责人签发的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有关规章制度;

(7)使用单位压力容器操作人员资格证书复印件。

二、流程:

第一步 申请受理(1个工作日)申请人持相关材料向市政务中心质监局行政审批机构提出申请,由质监窗口工作人员按照相关许可事项和许可项目的条件,在1个工作日内做出是否受理的决定。申请材料满足行政审批条件或申请材料存在问题,但可以当场更正错误的,允许申请人当场更正后办理受理通知书;对申请材料不齐全,不符合行政审批事项法定形式,应当场告知申请人补正全部材料,重新提出申请,窗口工作人员出具不受理通知书。

第二步 审查(20个工作日)质监窗口工作人员受理后,将受理的许可事项和材料交行政审批机构。行政审批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收到申请材料,2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查批准手续。在资料审查中,质监局行政审批机构发现有疑问需组织现场验证,必要时派人进行现场验证。

第三步 批准发证(4个工作日)经审查符合法定形式的,由质监局行政审批机构在4个工作日内批准后,颁发出《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不符合法定要求的不予发证,由质监局行政审批机构书面说明理由,质监窗口工作人员注销原受理办件流水号。 已办结的《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送达到质监受理窗口,由窗口工作人员通知申请人取件,并出具办结通知。

                   来源成都网上政务大厅    成都中瑞特种设备有限公司收集 2013.9.27                    

 

上条新闻: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 第四号《特种设备安全法》
下条新闻:质检总局关于2012年全国特种设备安全状况的情况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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